題:
手提行李中可以裝電池嗎?
user1073075
2015-01-24 20:14: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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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時,您可以攜帶電池組/移動電源嗎?我想將我的ACC 10400mAh移動電源隨身攜帶。

注意:手提行李中的電池組“必須”。
相關(可能重複):http://travel.stackexchange.com/q/35643/26164
維珍澳大利亞航空是允許6v10a密封鉛蓄電池使用的航空公司之一。南航不回答這個問題,但告訴您去Q / A。不幸的是,我正在乘英國6月返回英國
六 答案:
uncovery
2015-01-24 21:22: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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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引入了一些限制。那些其他航空公司,例如國泰航空,也已經使用了這些軟件。他們通常會限制每位乘客的容量,並且最重要的是不允許他們登機,因此您必須將它們放入手提行李中。

如果網站上列出了克鋰,請使用此公式( source):

等效鋰含量(ELC)。 ELC是對鋰離子電池進行分類的一種度量。

  8克當量鋰含量等於約100瓦特時。25克當量鋰含量等於約300瓦特時-  

如果您知道電池提供多少毫安小時和伏特,則可以得出電池提供的瓦時數:mAh / 1000 x V = wh

TSA IATA還有其他信息。

截至1月,這裡還有更多來自泰國的信息。 2015年(抱歉,有些不安)L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基本上,禁止任何超過32000 mAh,低於32000 mAh的限制,每人限制為2,低於此限制沒有限制,但只有手掌行李。

在任何這些鏈接中,我都看不到任何詳細信息(“鋰含量克數”(未在任何電池afaik上標出)。)
Mark Mayo
2015-01-24 20:20: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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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電池組/移動電源,並帶著幾家航空公司去了幾個國家,把它們當作隨身攜帶,直到...沒有問題...

去年,我從東京羽田機場出發,經中國北京飛往加拿大溫哥華。在北京,中國官員將我送到安全地點,在那裡,包括我在內的幾人將我們的移動電源帶走,以抗議我們。 有關此情況的更多信息

最後,我相信-從他們告訴我的情況來看,這是因為它沒有指示設備上任何位置的安培數/容量。由於某種原因,這對我來說似乎很愚蠢-它仍然是商業生產的產品(中國製造),但是,是的,他們沒收了該產品。

我在台灣也看到了一些跡象,表明它們必須隨身攜帶-on,不要在某些航班上托運行李,所以,可以隨身攜帶。

您是在手提行李箱中還是在托運行李中沒收的包裹?
@user568458手提行李。
這是中國對解決人們刪除顯示容量過大的標記的問題的反應-簡單地定義任何未標記為太大的內容。這是一種反作弊的措施,但是就我而言,他們可以將一些常識應用於小規模的人。
@LorenPechtel,尤其是在您僅在運輸途中時:/
Russell McMahon
2015-01-24 22:28: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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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來一直有關於攜帶電池的規則。
(至少)在IATA文檔中可以找到它們,許多快遞公司和大多數電池製造商都有建議文檔。

除以下所述外,必須將可移動電池放在隨身行李中。隨身攜帶電池很有意義-您是否願意在貨艙或高架儲物櫃中起火? (答案:否!:-))。

可以攜帶的鋰金屬量有上限。一些製造商會為每個電池提供特定質量的鋰。否則,它們在電池的瓦特小時數(Vbat x mAh。)和鋰金屬之間具有線性轉換。

有一次,我帶著一台帶有大電池的筆記本電腦,+備用電池+第二台筆記本電腦+可能是6 x相機電池(7V2 x〜= 1500 mAh)旅行。我正在接近,但仍處於鋰金屬的限制之下。

中國本身俱有強大的力量-他們制定了其他人沒有的規則。通過聯邦快遞出口電池的規定不適用於中國出口的電池。一批電池需要每批測試室證明它們符合某些標準。這種明顯過分的熱情是因為人們願意運送危險的垃圾並將其誤報。據推測,經過認證的測試機構已經很清楚地表明,如果它們通過垃圾,將會發生什麼情況。

關於電池攜帶的規定有些不同。一些系統允許攜帶鬆散的電池,其末端用膠帶捆紮,否則會因意外短路而變得“安全”。

密封的鉛酸電池(並非全部都密封!)必須放在托運行李中,並帶有正式標籤,表明它們符合IATA xxx法規的豁免規定。這實際上有效。我已經看到有跡象表明行李已經打開,電池已經檢查但沒有取出。

那麼,從瓦特小時到鋰含量的線性轉換是什麼?
200_success
2015-01-25 12:4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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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您的10500mA∙hr電池組在3.7V下工作,則能量容量將為3.8V×10500mA∙hr≈40W∙hr。 (鋰離子電池通常在3.2V至3.8V之間工作。)

按照IATA指南,在100 W∙hr以下鋰離子電池的限制。 IATA準則還列出了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它們必須是合理數量的,經過認證的原裝電池,可供個人使用。如果作為備用電池攜帶,則必須防止短路)。

在2017年的今天,似乎大多數航空公司/國家都在遵循Whr的定義。有很多這樣的網站可以檢查您的背包:https://milliamps-watts.appspot.com/
user37141
2015-11-14 15:23: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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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米機場的負責人帶走了20000 maH的地雷。據他們說,它太大了,他們不能讓我隨身攜帶。

在5伏特時20,000 mA-hr等於100 W-hr-處於極限狀態。
@LorenPechtel鋰電池內部通常為3.7V,因此僅約74Wh。此外,考慮到電池轉換效率和不同的輸出電壓,實際容量將大大降低。
是的,一般電話充電設備的20000應該可以(除非它是一種快速充電的高壓設備,實際上在高壓下具有20000),但是一些機場工作人員並不清楚。我從來沒有遇到過(現在很小)10000的問題。
Allen He
2016-03-09 09:30: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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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這取決於Wh(瓦特小時)的容量,但是大多數市售的容量都可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如果安裝在設備上,則在船上和貨物中以100Wh以下(乘以Ah x V得到Wh)是可以的。如果它們是備用電池,則可以隨身攜帶,但不能隨身攜帶。在100-160Wh之間同樣適用,但您只能使用2備用備用電池,也不允許再次辦理登機手續。如果超過160Wh,則必須聲明該電池,並且必須按照《危險物品》指南將其包裝在貨物中。

答案B:我發現的唯一限制是電池必須低於100Wh。請記住,您必須驗證將要飛行的任何航空公司的規則以及機場規則(如果不在美國的話)。答案C:至少在IATA文件中可以找到它們,並且一些快遞公司和大多數電池製造商都具有建議文件。 。除以下所述外,必須將可移動電池放在隨身行李中。隨身攜帶電池很有意義-您是否願意在貨艙或高架儲物櫃中起火?可以攜帶的鋰金屬的量有上限。一些製造商會為每個電池提供特定質量的鋰。否則,它們會在電池的瓦特小時數(Vbat x mAh。)和金屬鋰之間進行線性轉換。

答案D:這只適合隨身攜帶。托運行李中不允許攜帶電池,只能在可以對其進行監視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使用。這是電池的規則:

為了確保航空運輸安全,美國聯邦航空局,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機場已經頒布了有關法規,對攜帶移動電源的航空旅客和機組人員進行監管。可以攜帶的移動電源的額定能量受到限制,並且還規定了額定功率的識別方法。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將移動電源攜帶到飛機上的航空乘客的規則的公告”。

更多信息,請訪問: https://powerbankfans.quora.com/When-flying-are-you-允許攜帶外部電池組電源銀行

我對此有些困惑。您如何回答A,B,C和D?將所有內容匯總為一個不是更有意義,特別是由於某些信息是雙重的(例如,答案A和B中的100Wh)?
同樣,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您會拍下@uncovery的圖片,然後將其放在該類文章中,而不註明其來源。您可能需要閱讀[this](http://met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4611/is-it-legal-to-copy-stack-overflow-questions-and-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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