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伐利亞,我付了我的酒水,我問她“拉克德”,但只拿回了整數部分的錢,其餘的,她留給小費了!我看著她的眼睛,她明白我對這種“創意”不滿意,但不會眨眼!
我的公司建議我放開它,並說如果我
請注意,她是如何沒有將正確的錢退還給我,然後盯著我,要求小費,但她會為我決定!
>從那時起,我待在一周左右的時間裡,我一直在考慮下一次支付確切的錢。服務員凝視我,要求小費,我會感到不舒服嗎?換句話說,小費在德國是強制性的嗎?
PS:在美國經歷了小費的殘酷對待,並在地中海各地給了慷慨的服務生小費他們的至高無上的行為,在這個星期六的晚上讓我感到震驚,因為我印像中這個可怕的習慣只是美國的事情(你知道,就像假觀眾在美國電視連續劇中笑的那樣:))。 s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