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困惑,但是也許你們可以幫助我。我的女友住在英國的布里斯托爾,而我是美國人的時候是英國公民。我不太擅長向自己解釋自己,所以要當心,但我很絕望,沒有其他選擇。
2017年1月,我第一次去看她,我去了倫敦蓋特威克機場,那裡的邊防人員帶著鮮豔的色彩讓我通過。我將再次旅行以查看她的2017年4月的情況,這是您進一步了解之前需要了解的詳細信息:
- 我當月辭職。
- 我買了一張來回機票,在那里呆了大約3個月。我確實知道只有護照才有限額。我不知道我想留下來的時候需要簽證。
- 我確實沒有足夠的資金來維持我三個月的住宿。
當我到達邊境警察時,他們把我烤得很爛,這引發了我的焦慮,我只是知道他們不會讓我通過,因為他們在問我很多問題。 ..
經過數小時的等待,他們終於決定不允許我進入。他們說他們不允許我進入,因為我沒有簽證並且資金短缺。令他們震驚的是,他們讓我和我的愛人呆了72個小時,因為我該回到美國了。
再一次,我沒有放棄,我試圖再次見到她,但是停在愛爾蘭(我的中轉航班在那裡)。不知道他們會去英國檢查護照,我又停下來又烤了,他們問我為什麼拒絕我進入英國,我告訴他們真相,然後讓我補充-我為這次旅行做準備,我縮短了逗留時間兩個星期,有足夠的錢可以住我。
他們告訴我,我無法進入他們的航班,因為我需要直接去英國或持有簽證才能進入。
因此,在被驅逐出境並再次回到美國後,我決定申請簽證。我擁有所有證明文件,但他們仍然拒絕我。
他們解釋說,他們拒絕我的簽證是因為他們覺得我試圖“非法”留在他們的國家,當我於2016年1月到英國並在兩週內離開英國時,他們如何做出這樣的判斷。
所以現在我在這裡,用盡了所有選項-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有人知道我該怎麼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