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可能不了解ESTA規則。現在要做什麼?
Brian
2019-02-13 17:19: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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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帶著有效的ESTA前往美國參加了海灣地區的一個編碼研討會。

我向邊境管制局的移民官透露了這一點,讓我接受了沒問題。

講習班持續了不到90天,但根據ESTA的規定,如果每週的教學課時少於18小時,我只能參加。從技術上講,這是一個全日制工作坊,但是我們每天只有1-2個小時的實際課程,其餘時間是花在與其他學生一起進行項目上。

問題是多年以後的現在,我發現同一家工廠正在為其外國學生簽發M1簽證。顯然,他們現在需要M1或F1簽證才能參加講習班,當時他們並沒有阻止我和我的ESTA參加講習班。然後我遇到了其他ESTA的問題。那麼,現在有什麼風險?我現在實際上已經嫁給了一個美國公民,我們計劃在幾年內搬回美國。對我的綠卡申請有什麼潛在影響?

這不是問題。不必再做一次,但是現在絕對沒有必要將它帶給任何人。享受有關新簽證的新工作坊。
我同意,這不是一個真正的問題。看來組織者也很困惑。現在很明顯,您需要其他簽證。但是我也很難評估家庭作業/團隊合作時間。注意:規則可能有所更改(在有關如何解釋規則的文檔中)。我不用擔心
我不會*擔心*。除非您正在接受刑事調查,否則CBP不會審查已有多年曆史的講習班時間表。如果您來過很多次,那麼您已經證明自己沒有滯留風險。
@HankyPanky我非常懷疑他在與計劃移居美國的美國公民結婚時會被批准獲得非移民簽證。可能必須等待綠卡才能前往美國。
標記要搬到外派人員居住地,是因為您說您打算在已經定期旅行的同時搬到那裡。就是說,如果我是您,我會刪除此問題,因為這不是問題,直到有人積極地想找您並找到您的stackexchange個人資料。
@xyious當然有可能在以後打算移民的同時訪問美國。簽證被拒籤或拒絕入境的機會更大,因此人們在解釋旅行目的時必須格外小心,但人們總是這樣做。
不,不,您絕對應該上交自己,他們可能會告訴您回家而忘了這件事,但是如果您對違反法律保持足夠的執著,我相信他們會意識到並意識到您犯下的罪行。在那之後,他們會給您綠卡,之後您將過上幸福的生活
這絕對不是問題,算了吧。
如果他們現在需要其他簽證,請考慮是否有可能是因為規則已更改。
提醒大家:答案要回答,不要評論。註釋無法編輯以糾正錯誤,並且提問者無法接受答案(如果註釋中有註釋)。
五 答案:
user 56513
2019-02-13 20:26: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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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現在有什麼風險?

沒有。您是否要走向移民官說幾年前我違反了美國移民局不了解的移民規定?他們會認為您可能發瘋了。您的侵權行為不是故意的,顯然您是re悔的。

實際上會對我的綠卡申請產生什麼潛在影響?

一個。除非再次出現,否則您將自己淘汰。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而且這種違規行為不是他們主動在隨後的申請中主動重新檢查其記錄的類型,例如逾期。
*您不應該告訴當局的事情*基本上是法律問題的定義...
@DonQuiKong,但這只是問題,如果當局發現了,不是嗎?
追溯打破了某些規則,此後已更改?
“幾乎一個”:應該說“幾乎沒有”嗎?
MSalters
2019-02-14 01:59: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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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您只參加了一次研討會,所以您可以誠實地告訴CBP官員(如果被詢問),您無法將當前研討會內容與以前的內容進行比較。當然,講習班的標題可能相同,但是編碼仍然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領域。 5年前的今天,還有更多要教的東西。因此,如果研討會現在花費更長的時間,您將不會完全感到驚訝。

正如Johns-305所指出的那樣,由於您過去的旅行歷史,您可能已經被視為低風險旅行者。只要他們在前幾個問題中沒有發現問題,他們就會將注意力集中在高風險旅行者身上。這意味著他們不會在您身上花費大量時間。

請記住,您可能被視為低風險。那是因為兩件事。他們不僅期望您突然違反規則的機會很小,而且除了風險之外,影響風險的另一個因素。 如果這次您要違反規則,則將認為這將是次要違規行為,不會像無限期逾期一樣糟糕。坦率地說:您不是政治問題。

jmoreno
2019-02-14 06:36: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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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是法律建議,而且我不是律師,但我不會自願出示自己違反了法律,而沒有任何保證我確實違反了法律。例如,法官在公開法庭上告訴我我已經這樣做了。

就您所知,在合法的時間裡,不要再去猜測自己。我看不出讓您脫口而出沒有任何好處,如果被指控,我會以為我相信我已遵守法律。

對。問題的一部分在於,OP自己實際上並不知道他是否違反法律。OP不知道研討會/社交時間是否算作上課時間,也不知道18小時/週*是否*適用於短期研討會;每週18個小時適用於*整個學期*。OP患有內false和/或冒名頂替者綜合症。
Harper - Reinstate Monica
2019-02-14 23:16: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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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給了一個美國人

移民聽到:我假裝進入該國是一個詭計,實際上我打算無限期違反我的ESTA並在這裡無限期居住與我的伴侶一起合作,因為我對您的移民法不加尊重。

我的配偶是美國人,我正在申請正確的綠卡居住在美國和她在一起。 很顯然,我不想做任何會危害這一事情的事情,在此感謝您的指導。

移民聽到:我尊重移民貴國的法律,而我正在打一場“漫長的比賽”,而最後的比賽就是公民身份。這對我來說比這次旅行更重要。我不會做任何會危害最終目標的事情。


對於本次研討會,在我看來,他們故意將其設計為“符合移民法” 。他們將教學活動限制在每天僅幾個小時之內。他們將其大部分內容在計算機上開放了自由形式的社交和/或作業,因此您可以在不超出允許的小時數/週的情況下為您節省時間。

移民已經使成千上萬的人參加了類似的課程,因此他們比您告訴他們的更多。

現在,課程管理者發現受限制的教學時間是阻礙他們完成課程目標的障礙,因此他們的目標是每週授課超過18小時(3 h / dx 6天是奇怪的地方)

不要擔心過去。特別是要警惕錯誤的內or感或“冒名頂替者”綜合症”。

對我來說,您不打算在答案的第一部分中水平線上方傳達什麼。
“我打算潛逃我的ESTA”這不是“潛逃”一詞的正確用法。除了不是正確的語法外,潛逃是留下的對立面。
@Acccumulation足夠公平,已編輯。但是我知道英國人喜歡這個詞,“簽證提供的有限權利”是您的潛逃。
我是英國人,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說法。
Marjeta
2019-02-17 12:32: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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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是:

如果教學課程每周少於18小時/小時,我只能參加。

並且:

從技術上講,這是一個全日制工作坊,但是我們每天只有1-2小時的實際課程,其餘的時間是花在與其他學生一起上項目上。

這不是一個層次,但我認為您已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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