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歐洲司機在美國開車時應了解哪些規定?
user141
2011-06-30 18:56: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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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顯的。美國擁有“讓步”系統,在歐洲,您應盡可能保持在右側(對於英國為左)。在我最近一次去美國的旅行中,除非您明確不允許,否則您在右轉時會遇到紅燈的可能性。

歐洲駕駛員開車時應了解什麼在美國?與在歐洲開車相比,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

@AndrewFerrier很棒的評論,您應該把它變成一個答案,以便我給您功勞。您經常聽到人們說他們希望歐洲改寫美國的“保持車道”制度。有趣的是,沒有這樣的事情。什麼標誌表明您的車道保持暢通?那麼在右邊越過,在這裡也一樣被禁止嗎?
“美國擁有保持車道系統”我不認為這是真的...我知道在堪薩斯州現在*不是*真的。現在,您可以因停留在左車道而被罰單。
在北美西海岸,BC,華盛頓,俄勒岡,加利福尼亞,愛達荷州,內華達州等地的“保持路線”概念都不為人知。
@wallyk:我必須不同意加利福尼亞。我從來不知道這個概念有一個“名稱”,但可以肯定的做法是找到一條車道並堅持下去-當路過後,顯然無需回到正確的車道。這與許多左海岸和立交橋州不同,後者都莫名其妙地希望使一半的道路幾乎無用(這就是如果左車道僅用於通過的情況。
八 答案:
ESultanik
2011-07-01 19:10: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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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個答案涵蓋了相當多的內容,但這裡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 在某些州,如果出現左轉紅燈是合法的兩條相交的街道都是一條路。(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將紅燈當作停車標誌。)
  • 在某些(也許是所有?)狀態下,可以將一張罰單用於駕駛即使沒有發布最低速度限制,速度也太慢。 (該引用通常是針對“影響交通流量”。)
  • 在大多數州,在公共場所看到酒精飲料是非法的,包括(尤其是)在公共場所飲酒。汽車。但是,在某些州,汽車乘客喝酒是合法的。在密西西比州,只要駕駛員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低於0.08%,仍然可以合法地飲用酒精。
  • 從個人經驗中,我注意到在一些歐洲國家,這很普遍用於將要在高速公路上超車的汽車在兩條車道之間徘徊一會兒(我在伊比利亞(Iberia)經常看到這一點)。此外,尤其是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我看到右車道上的許多汽車在被超車時實際上都移到了肩膀上。根據我的經驗,我在美國從未見過任何一種做法,它們很可能違反了許多州的法規。
  • 鑑於20世紀20年代中期的汽車熱潮,修建了許多大型多車道道路。因此,在這3條以上車道道路的交叉口放置交通信號燈以允許左轉成為瓶頸。因此,一些州採取了其他在大型道路上向左轉的方法。例如,轉彎彎非常常見,尤其是在東北地區。在密歇根州,“ 掉頭交叉中位數”也很常見。
  • 最後一條註釋與法規無關,但我強烈建議您攜帶或租用GPS / SatNav。與大多數歐洲地區不同,我發現在美國的標牌特別糟糕。例如,在歐洲,農村經常有指示牌指向附近城市的方向。在美國,此類標誌通常僅指向最近的高速公路,因此,除非您明確知道哪個高速公路會將您指向目的地,否則您可能不走運。

(2011-07-19):

  • 在越來越多的州,開車時操作手機是違法的。法律的措詞因州而異;在某些情況下,開車時觸摸手機甚至是非法的。不過,在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狀態下,也可以使用免提設備(例如藍牙耳機例如)。
  • 在某些狀態下(例如 eg ,俄勒岡州和新澤西州),自行泵送燃油是違法的; 所有加油站都是“全方位服務”(,服務員必須為您加油)。在這些狀態下,您不必給服務員小費以服務他或她,儘管我相信它會受到讚賞。我不確定俄勒岡州,但是至少在新澤西州,我知道在泵送燃油時退出車輛是非法的(大概是為了確保乘務員的安全)。我相信這些法律是在1940年代末/ 1950年代初制定的,因為政府認為抽油對普通駕駛者來說太困難且危險。這些法律可能一直存在,因為廢除這些法律將意味著失去大量加油站工作。在俄勒岡州,您可能會在數小時之後的茫茫人海中發現自己陷入困境,直到加油站開放,因此請提前計劃。
  • 如果您打算使用雷達探測器,則法律會因州而異(與歐洲各國法律的影響程度大致相同)。通常,在除弗吉尼亞州和華盛頓特區以外的所有州中使用雷達探測器是合法的。在某些州(例如,明尼蘇達州和加利福尼亞州),安裝雷達是非法的擋風玻璃上的雷達探測器,因為它擋住了駕駛員的視線。
您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添加沒有區別。歐洲也可以這樣說。加油站上的好地方。
我知道@Andra:,我只是想強調一個事實,即沒有針對這些行為的全國性法規;法律因州而異。好點。
在得克薩斯州以及大概在美國的許多其他南部州中,移到肩膀允許汽車通過是一種普遍的習俗,但僅在兩條車道上。如果您是超越另一輛汽車的人,那麼他們通常會發出“謝謝”通知。
我不同意GPS,但出於同樣的原因。在美國,我從來沒有遇到過大問題,因為如果我要長途旅行,我會計劃行程。在法國期間,為了方便當地交通,即使您開車行駛了幾公里,也應遵循指示牌駛向有時離50公里之遙的下一個大城市。
在得克薩斯州,(至少是)要求過往車輛超車的車輛必須向右行駛。不過,我在美國其他地方從未見過。
@JohnFx我認為大多數州都有禁止駕車行駛的法律; TX中不是這樣嗎?
德克薩斯州交通法規中有許多例外,包括“允許另一輛更快行駛的車輛通過”。
儘管俄勒岡州禁止自助加油,但美國本土有一些保留意見允許這樣做,這意味著只有99.99%的俄勒岡加油站不是自助服務。在40多年的600,000多英里裡,我從未被困過等待加油站的營業。這僅意味著可能需要比預期的進一步行駛到一個開放的車站。沿州際公路,幾乎所有車站都全天24小時開放,尤其是在假日期間。一個人可以在加油站自由下車,例如洗窗戶或細讀便利店。
Dori
2011-07-01 10:02: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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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是前往美國的駕駛員應該了解的兩個最重要的事情:

  1. 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如果您在其他49個州中的一個州被捕,了解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無濟於事。

  2. 從可信賴的來源獲取您的信息強>。那裡有很多錯誤信息;知道法律真正在說什麼的唯一方法是直接從州獲得法律。

    例如,這是加利福尼亞官方駕駛員手冊關於路口的說法 a>(在我的強調下方):

    • 在沒有“ STOP”或“ YIELD”標誌的路口,減速並準備停車。已經在十字路口或剛剛進入十字路口的交通和行人的收益。另外,屈服於先到達的車輛或自行車,或者屈服於您右邊的車輛或自行車(如果它與您同時到達交叉路口)。
    • 在“ T沒有“ STOP”或“ YIELD”標誌的交叉路口,會影響直通道路上的交通和行人。它們具有通行權。
    • 當您左轉時,請向所有接近且危險的車輛通行。另外,還要尋找摩托車手,自行車手和行人。當您右轉時,請務必檢查是否有過馬路的行人和右邊的您後面的騎自行車的人。在分開的高速公路或具有多個車道的高速公路上,請注意車輛是否會越過您的車道。
    • 當所有拐角處都有“ STOP”標誌時,請先停車,然後遵循上述規則。
    • 如果您已停在道路上或要離開停車場等,請在重新進入道路之前屈服於交通。
  3. ol>
在歐洲,相同的國家/地區有不同的法律(它們之間甚至可能彼此矛盾)。
據我所知,四向停車標誌是北美的特產。這些通常充當FIFO隊列,但並非總是如此。例如,如果行人擋住了最先到達的汽車,它將不得不等待,並且與該行人平行的汽車將駛去。
Gilles 'SO- stop being evil'
2011-07-20 02:39: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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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項法規,但可能仍然非常重要。如果被警察攔下,請不要反感伸入汽車文件的雜物箱中。這可以解釋為伸手拿槍,您可能會先發製人。停車後,請坐在座位上,並將手緊緊抓住證據(在方向盤上)。

另請參閱美國警官

“不要繼續開車”。這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建議,因為有些人打扮成警察駕駛警車似地搶劫您。在某些國家/地區,建議您繼續開車,直到您在有足夠證人的地方。我可以想像這個建議在像美國這樣的廣闊國家,也有許多人跡罕至的地方,也是有效的。
在某些國家/地區,真正的警察會搶劫您。這發生在墨西哥城的兩個朋友集團。
@hippietrail同樣在美國也會發生,儘管通常採取官員提供的形式,讓駕駛員“避免加分和支付法庭費用”(交通引用包括法庭費用的額外費用,即使您拒絕法庭開庭,也是如此)。支付現金(然後將其存入軍官的口袋)。不過,不確定是否有可能嘗試從另一個國家來的司機嘗試此操作。
@Beofett:當我以21歲的白人遊客從一個不貧窮的國家在美國開車時,警察通常對我特別友善,讓我逍遙法外。
@hippietrail很高興聽到!在美國,我們有很多非常出色的執法人員,但不幸的是,給一個真正的壞印像只需要一個壞人。
@hippietrail。意識到自己的特權對您有好處。您在美國執法部門的經驗並不一定能預測他們將如何對待他人。
僅供參考:在美國賄賂一名警官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比起擺脫困境,您更有可能遇到進一步的麻煩。
@Andra:作為美國居民(而不是警察),如果您被擋住,我一定會停止駕駛。我聽說,如果您擔心將您拉過的汽車不是真正的警官,請把汽車停下來,當警官走到汽車上時,滾下車窗並告訴他們您的問題,並請他們叫另一輛警車。如果您繼續開車,那麼真正的警察將在您逃離時作出解釋,大概是因為您有未執行的逮捕令或其他麻煩。就個人而言,在美國開車時,我從來沒有擔心過。
還要知道:在美國,拉著你的警車會停在你後面,而不是在你前面。絕不會當場開出罰金,警務人員從不處理金錢,任何有關付款的建議都可能被視為賄賂。
像許多其他交通法規一樣,超速罰單的費用也因州而異。例如,至少直到幾年前,[在蒙大拿州以輕微超速駕駛罪向現金付錢給官員是合法的](http://www.nytimes.com/1989/07/10/us/speeding- is-easy-and-free-free-in-montana.html)。如果您需要現金,警務人員甚至會跟隨您前往附近的ATM。我的一個曾經住在蒙大拿州的朋友也證實了這一點。不過,我不確定是否仍然如此。
@auujay當假警察將人們拉到某個特定問題上時,至少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當地警察(PA西部地區)時,建議放慢速度並打開四向閃光器,以確認警察希望您將其拉過去但要繼續駕駛(如果當前位置不安全,請停下來要做什麼),直到您可以帶證人/安全攝像機進入商店/加油站停車場為止。
jrc
2012-11-15 22:46: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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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至少適用於加利福尼亞瑞典

  • 在加利福尼亞州,不受管制的十字路口(無交通)標誌或信號),那麼您理論上會“在與您同時到達交叉路口的位置向右方的車輛或自行車”(優先級)。但是,實際上,大多數交叉路口都是由停車標誌或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只有在交通非常不發達的非常不發達的地區,不受控制的交叉路口才成為主要問題。在瑞典,採用了相同的“優先權向右” [högerregeln]系統,但最大的區別是許多交叉路口不受控制,並且還有其他標誌(優先路,優先路終點,交叉路口形狀和優先級)和規則( utfartsregeln svängningsregeln等)來否定優先權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路權,這對於理解和保持道路至關重要

  • 在任何時候都建議您“在車道上以最順暢的車流行駛”您應該保持右側(如果有兩個車道)或選擇中間車道(如果有三個車道)。在瑞典,這是對的,但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如果在同一方向上有兩條車道,並且時速限制為70 km / h或更低,則您可以在任何車道上自由行駛,甚至可以向右行駛。

  • 在加利福尼亞州,沒有其他駕駛員通過您的指南。在瑞典,如果另一個駕駛員試圖通過您,即使該通行證是錯誤或危險的,您也有義務通過向右移動來簡化通行證。如果合理的話,您甚至可以開車撞到肩膀。

  • 在加利福尼亞州,進入高速公路時,“高速公路交通具有通行權”。在瑞典,如果存在特定的匝道,則任何一方都沒有通行權。合併時雙方都有相互考慮的責任。

  • 在加利福尼亞州,您必須始終系上安全帶。在瑞典,倒車或在停車場,加油站等地方行駛時,不需要安全帶。

  • 在加利福尼亞,您可以右轉紅色(“如果沒有禁止轉彎的標誌,您可以向右轉”)。在瑞典,沒有這樣的規定,儘管在這種情況下可能的情況並不明顯。如果有一個“ Stopp vid signal”信號[信號停止],並且交通信號燈在交叉路口之後,則該信號燈僅在您穿過交叉路口時才適用。如果您向右轉,指示燈將不亮,您可以有效地向右轉為紅色。 (這並不常見。)

認真嗎一個人可能會在瑞典過關?我住在瑞典,我的女友正在瑞典接受考試,但我從未聽說過(好吧,我的確離最近的高速公路650公里)。
是的,Google表示“超車”。例如,http://korkortonline.se/teori/omkorningar/上的特定例外之一說:“ *如果速度限制最大為70 km / h,並且在同一方向上至少有2條標記車道,則允許*。[如果速度限制,則允許限制為最高70 km / h,並且在同一方向上至少有兩個標記的車道。]
fretje
2011-06-30 19:13: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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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大陸)歐洲,來自右邊的交通優先(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當看到其他交通時,您不必停下來。

因此,我認為許多歐洲人一開始在美國開車時就會遇到麻煩的一個事實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上,有先到先得的製度,要停止 strike>(顯然-請參閱註釋-僅在出現停止標誌時才停止)。美國有許多路口在所有四個方向上都設有停車標誌,然後採用先到先得的方式。這在歐洲是不存在的,因為您根本沒有在所有方向都有停車標誌的十字路口(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兩個,而且主要道路優先)。至少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首先說是因為一旦您習慣了它,它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如果不是更好的話)系統。但這也可能與以下事實有關:美國的大多數十字路口比歐洲的十字路口要大得多,因此通常更容易看到所有來自不同方向的交通。

您確定第二段嗎?在加拿大,除非有停車燈或停車標誌,否則您不必在十字路口停車,而且在我去美國旅行或居住在芝加哥時,我沒有發現任何不同之處。 [Wikipedia似乎同意](http://en.wikipedia.org/wiki/Traffic#Intersections);它說,歐洲和美國都優先考慮從不受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右行駛的交通,但沒有提及默認情況下停車。 [與加拿大相同](http://www.drivingschool.ca/drivereducation/page3.html)。
馬修·里德(Matthew Read)是正確的。在美國,如果有停車標誌,您只需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停車(這是我們停車標誌的明確目的)。許多交叉路口只會在某些分支路口顯示停車標誌,而並非在所有路口(例如,四向交叉路口,只有往北/往南的交通必須停止)。
-1
值得注意的是,“您不必在沒有紅燈或停車標誌的情況下就停下來”的規定通常要遵守通行權的規定(例如,如果有汽車,自行車或行人有正確的權利-在您的上方,您不能僅僅因為沒有停車標誌就對它們進行耕種)。
在歐洲(至少我知道的地方),停車標誌表示“停車並屈服”。遵循這些規則在所有四條道路上停車的標誌將使一切停滯不前。美國的規則是不同的。
phoog
2015-10-13 01:52: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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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交通信號燈的綠色左箭頭表示“受保護的左轉彎”:迎面駛來的交通信號燈為紅色,衝突的人行橫道也是如此。這是一個示例,摘自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的條款

Left-turn traffic signal, location unknown

在歐洲,方向箭頭信號並不意味著相反的交通有紅色信號。這只是意味著您可以按照箭頭指示的方向前進,但仍然必須照常行進。

我曾經在意大利,在一個四通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向左轉或向右轉,因為直接在前面的街道是錯誤方向的單向街道。為了表明這一點,信號顯示了左綠色箭頭和右綠色箭頭。不幸的是,我在他前面砍了個來,激怒了即將來臨的司機。他還激怒了我,因為我以為他在闖紅燈。僅僅片刻之後,我意識到自己錯了,為什麼?

我可以想像一個歐洲司機在美國面對綠色的左箭頭,汽車駛向從另一個方向的交叉路口,可能要等到向左轉彎,至少要等到很明顯這些車停了下來。

交通信號燈的另一個區別:大多數歐洲信號燈的設計都是不可能看到交叉交通信號燈,但這是有可能的。

美國路口通常在路口的另一側至少有一個信號頭。除其他優點外,這使駕駛員停在停車線可以看到信號何時發生變化,因為信號在前方幾米處而不是直接在頭頂上方。例如,請參見以下圖片:

Intersection of Randall Road and Fabyan Parkway, Geneva, Illinois, United States

其結果是,當您在紅燈處等待時,您可以以非常傾斜的角度看到交叉路口的信號。通常,您可以通過尋找來自遮陽簾的反射光來查看哪個燈點亮。當交叉路口的燈變成黃色時,您可以準備開始行駛。

歐洲信號通常僅放置在交叉路口的附近。這種差異的一些後果:

  • 在歐洲,當您將汽車停在停車線時,您看不到主信號頭(除非您擁有敞篷車或天窗) 。大多數信號的桿頭上都裝有一個小的信號頭,因此第一輛車的駕駛員可以看到什麼時候去。 (如果您停在第二個較小的燈光 信號之外,並且您像我一樣高大,則很難看到該信號。)例如:

Red traffic signal in Paris, France

  • 如果您允許汽車稍微停下來 past 停止線,則完全可以運氣不好,因為您根本看不到信號。
  • 許多歐洲國家/地區在綠燈亮之前就有一個信號相位,警告駕駛員準備開始駕駛。指示燈變為綠色前幾秒鐘,黃色指示燈點亮,因此信號同時顯示紅色和黃色。在美國這不是必需的,因為駕駛員可以看到信號何時改變。例如:

Red-and-yellow traffic signal, location unknown

  • 當然,在某些美國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紅燈亮後,信號燈不會立即變綠,因為例如,可能有一個受保護的左轉彎用於對面的交通,或者十字路口可能異常複雜。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會在白色背景上用黑色字母標出“ DELAYED GREEN”或“ DELAYED GREEN WAIT”。這應該是告訴駕駛員在十字信號變為紅色時不要開始駕駛,並耐心等待自己的燈變為綠色。

Delayed green sign on U.S. traffic signal

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一個“延遲的綠色”-我一直認為,“當然,這是延遲的;如果綠色不等到另一盞燈亮起,變成紅色,那麼有一個交通信號燈的意義何在?”

最後,延遲的綠色信號可以是指示受保護的左轉彎的箭頭。這是弗吉尼亞州哈里森堡的一個示例(有關討論,請參見hburgnews.com 文章):

Left-turn signal in Harrisonburg, Virginia, United States

(五燈信號的頂部有一個圓形的紅色指示燈,左側有黃色和綠色箭頭,右側有黃色和綠色圓圈。)

啊,可怕的左轉箭頭……最糟糕的發明。它絕對對安全沒有任何作用,只會讓人們放慢腳步。啊。
@sgroves我很困惑。它如何使人們放慢腳步?
在針對此問題的研究中,@sgroves遇到了一些左轉信號實例,即使在未保護轉彎的情況下也允許左轉。一個例子是這個答案的最後一張照片。還有一個較新的信號,它看起來不太模糊,當允許左轉但沒有保護時,會顯示一個閃爍的黃色左箭頭。這兩種方法都消除了儘管沒有來話流量也要等待的問題。
你是對的。當然,問題在於大多數左轉向燈都不是您所描述的類型。希望將來會被轉換,但在美國各地,它們仍然是一個很大的煩惱。不確定其他國家。
至少在荷蘭,向左箭頭_does_表示即將到來的交通為紅色,如果在歐洲其他地方有所不同,那對我來說就是新聞。
@phoog在哪個歐洲國家/地區中,左箭頭燈*不是*表示即將來臨的交通出現紅色?
-1
在比利時,與美國一樣,許多交叉路口都有“過馬路”的交通信號燈。在荷蘭並非如此。我曾在大約10個國家/地區(美國,加拿大和各種歐洲地區)開車,而且大多數情況下都使用常識。哈哈,過去的美好時光,在比利時,他們有3車道的道路。在每個方向和中間車道一個……看看誰先被嚇到了!
Piotr Dabkowski
2017-11-30 03:19: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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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利福尼亞州(可能還有其他一些州),有一個奇怪的規定,規定車道從路邊開始,所以停車時要小心。法律非常嚴格,花了我110美元,因為我的車與路緣(50cm!)有點重疊。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SFMTA規則不禁止停在路邊紅色區域嗎?
是的,這是絕對原則。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車道都有紅色的路緣,並且車道被定義為路緣之間的區域。在歐盟,這不是那麼嚴格-沒有人關心路邊-只要您留有足夠的空間讓人民離開一切就可以了。
各州之間的差異也很大。在我長大的巴爾的摩,除非有特別的標誌或塗有油漆,否則禁止在車道前停車是違法的。
Andrew Ferrier
2012-09-16 22:02: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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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很好的問題,但您的推定是部分不正確:美國確實有沒有 strike>車道保持系統在許多州,除外,除非明確顯示了征兆 strike>,但並非全部。您在歐洲的情況:默認情況下保持在右側(或左側),僅移至超車。 strike>。

此Wikipedia頁面此頁面逐條總結法律。

這因州而異,並且還取決於道路上的車道數量。 http://www.dmv.ca.gov/pubs/hdbk/traffic_lanes.htm#choose_lane明確指出“請勿在交通中穿行或穿行。請盡可能留在一條車道上”。與有明確的“禁止超車”規則的澳大利亞相比,美國大部分地區都採用“保持車道”系統-至少在擁有2條以上車道的道路上。
博士,我收回了。在深入研究時,您似乎對“最”的限定詞是正確的,儘管某些州的確仍然有一個只允許超車的左車道系統。該頁面在總結方面做得很好:http://www.mit.edu/~jfc/right.html。不過,值得指出的是,我不時在高速公路上看到“停留在車道”的標誌。我現在想知道它們的用途是...如果“保持在車道”是默認設置。
“留在車道”或“請勿通過”標誌通常是短期指示,通常在前方道路由於某種原因而使改變車道危險的地方。例如,穿過隧道,道路工程或突然的車道方向變化。這些標誌通常伴隨著車道之間的線變為實線,以描繪它們之間不改變。
劃掉使這個答案完全不可讀。不要刪除內容:只需進行編輯即可刪除不正確的信息。您應該針對將來可能閱讀您答案的無數用戶進行優化,而不是針對可能在原始版本和最終版本之間的29分鐘內閱讀過答案的少數人進行優化。如果這些人想知道更改了什麼(並且幾乎可以肯定沒有更改),則可以查看編輯歷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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