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顯的。美國擁有“讓步”系統,在歐洲,您應盡可能保持在右側(對於英國為左)。在我最近一次去美國的旅行中,除非您明確不允許,否則您在右轉時會遇到紅燈的可能性。
歐洲駕駛員開車時應了解什麼在美國?與在歐洲開車相比,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
有明顯的。美國擁有“讓步”系統,在歐洲,您應盡可能保持在右側(對於英國為左)。在我最近一次去美國的旅行中,除非您明確不允許,否則您在右轉時會遇到紅燈的可能性。
歐洲駕駛員開車時應了解什麼在美國?與在歐洲開車相比,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
另外兩個答案涵蓋了相當多的內容,但這裡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2011-07-19):
對我來說,這是前往美國的駕駛員應該了解的兩個最重要的事情:
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如果您在其他49個州中的一個州被捕,了解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無濟於事。
從可信賴的來源獲取您的信息強>。那裡有很多錯誤信息;知道法律真正在說什麼的唯一方法是直接從州獲得法律。
例如,這是加利福尼亞官方駕駛員手冊關於路口的說法 a>(在我的強調下方):
- 在沒有“ STOP”或“ YIELD”標誌的路口,減速並準備停車。已經在十字路口或剛剛進入十字路口的交通和行人的收益。另外,屈服於先到達的車輛或自行車,或者屈服於您右邊的車輛或自行車(如果它與您同時到達交叉路口)。
- 在“ T沒有“ STOP”或“ YIELD”標誌的交叉路口,會影響直通道路上的交通和行人。它們具有通行權。
- 當您左轉時,請向所有接近且危險的車輛通行。另外,還要尋找摩托車手,自行車手和行人。當您右轉時,請務必檢查是否有過馬路的行人和右邊的您後面的騎自行車的人。在分開的高速公路或具有多個車道的高速公路上,請注意車輛是否會越過您的車道。
- 當所有拐角處都有“ STOP”標誌時,請先停車,然後遵循上述規則。
- 如果您已停在道路上或要離開停車場等,請在重新進入道路之前屈服於交通。
這不是一項法規,但可能仍然非常重要。如果被警察攔下,請不要反感伸入汽車文件的雜物箱中。這可以解釋為伸手拿槍,您可能會先發製人。停車後,請坐在座位上,並將手緊緊抓住證據(在方向盤上)。
另請參閱美國警官。
在加利福尼亞州,不受管制的十字路口(無交通)標誌或信號),那麼您理論上會“在與您同時到達交叉路口的位置向右方的車輛或自行車”(優先級)。但是,實際上,大多數交叉路口都是由停車標誌或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只有在交通非常不發達的非常不發達的地區,不受控制的交叉路口才成為主要問題。在瑞典,採用了相同的“優先權向右” [högerregeln]系統,但最大的區別是許多交叉路口不受控制,並且還有其他標誌(優先路,優先路終點,交叉路口形狀和優先級)和規則( utfartsregeln ,svängningsregeln等)來否定優先權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路權,這對於理解和保持道路至關重要
在任何時候都建議您“在車道上以最順暢的車流行駛”您應該保持右側(如果有兩個車道)或選擇中間車道(如果有三個車道)。在瑞典,這是對的,但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如果在同一方向上有兩條車道,並且時速限制為70 km / h或更低,則您可以在任何車道上自由行駛,甚至可以向右行駛。
在加利福尼亞州,沒有其他駕駛員通過您的指南。在瑞典,如果另一個駕駛員試圖通過您,即使該通行證是錯誤或危險的,您也有義務通過向右移動來簡化通行證。如果合理的話,您甚至可以開車撞到肩膀。
在加利福尼亞州,進入高速公路時,“高速公路交通具有通行權”。在瑞典,如果存在特定的匝道,則任何一方都沒有通行權。合併時雙方都有相互考慮的責任。
在加利福尼亞州,您必須始終系上安全帶。在瑞典,倒車或在停車場,加油站等地方行駛時,不需要安全帶。
在加利福尼亞,您可以右轉紅色(“如果沒有禁止轉彎的標誌,您可以向右轉”)。在瑞典,沒有這樣的規定,儘管在這種情況下可能的情況並不明顯。如果有一個“ Stopp vid signal”信號[信號停止],並且交通信號燈在交叉路口之後,則該信號燈僅在您穿過交叉路口時才適用。如果您向右轉,指示燈將不亮,您可以有效地向右轉為紅色。 (這並不常見。)
在大多數(大陸)歐洲,來自右邊的交通優先(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當看到其他交通時,您不必停下來。
因此,我認為許多歐洲人一開始在美國開車時就會遇到麻煩的一個事實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上,有先到先得的製度,要停止 strike>(顯然-請參閱註釋-僅在出現停止標誌時才停止)。美國有許多路口在所有四個方向上都設有停車標誌,然後採用先到先得的方式。這在歐洲是不存在的,因為您根本沒有在所有方向都有停車標誌的十字路口(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兩個,而且主要道路優先)。至少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首先說是因為一旦您習慣了它,它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如果不是更好的話)系統。但這也可能與以下事實有關:美國的大多數十字路口比歐洲的十字路口要大得多,因此通常更容易看到所有來自不同方向的交通。
在美國,交通信號燈的綠色左箭頭表示“受保護的左轉彎”:迎面駛來的交通信號燈為紅色,衝突的人行橫道也是如此。這是一個示例,摘自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的條款:
在歐洲,方向箭頭信號並不意味著相反的交通有紅色信號。這只是意味著您可以按照箭頭指示的方向前進,但仍然必須照常行進。
我曾經在意大利,在一個四通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向左轉或向右轉,因為直接在前面的街道是錯誤方向的單向街道。為了表明這一點,信號顯示了左綠色箭頭和右綠色箭頭。不幸的是,我在他前面砍了個來,激怒了即將來臨的司機。他還激怒了我,因為我以為他在闖紅燈。僅僅片刻之後,我意識到自己錯了,為什麼?
我可以想像一個歐洲司機在美國面對綠色的左箭頭,汽車駛向從另一個方向的交叉路口,可能要等到向左轉彎,至少要等到很明顯這些車停了下來。
交通信號燈的另一個區別:大多數歐洲信號燈的設計都是不可能看到交叉交通信號燈,但這是有可能的。
美國路口通常在路口的另一側至少有一個信號頭。除其他優點外,這使駕駛員停在停車線可以看到信號何時發生變化,因為信號在前方幾米處而不是直接在頭頂上方。例如,請參見以下圖片:
其結果是,當您在紅燈處等待時,您可以以非常傾斜的角度看到交叉路口的信號。通常,您可以通過尋找來自遮陽簾的反射光來查看哪個燈點亮。當交叉路口的燈變成黃色時,您可以準備開始行駛。
歐洲信號通常僅放置在交叉路口的附近。這種差異的一些後果:
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一個“延遲的綠色”-我一直認為,“當然,這是延遲的;如果綠色不等到另一盞燈亮起,變成紅色,那麼有一個交通信號燈的意義何在?”
最後,延遲的綠色信號可以是指示受保護的左轉彎的箭頭。這是弗吉尼亞州哈里森堡的一個示例(有關討論,請參見hburgnews.com 文章):
(五燈信號的頂部有一個圓形的紅色指示燈,左側有黃色和綠色箭頭,右側有黃色和綠色圓圈。)
更正:很好的問題,但您的推定是部分不正確:美國確實有沒有 strike>車道保持系統在許多州,除外,除非明確顯示了征兆 strike>,但並非全部。您在歐洲的情況:默認情況下保持在右側(或左側),僅移至超車。 strike>。
此Wikipedia頁面和此頁面逐條總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