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來自的希臘,我們沒有自行車作為上班的方式,例如在德國(鑑於天氣,這真是個矛盾!),例如我現在去的國家。
因此,在人行道上,在路邊有自行車道。巴士停下來後,您便在自行車場下車。誰有優先權有規則嗎?乘客還是騎手?
我希望騎手知道乘客將要下機,因此無論任何規則,都會減速或滑行。但是,目前,我發現自己在登機前要先從兩個方向看,因為我最擔心的是高速電動自行車,如果我優先考慮的話,這可能會挫敗我身後的其他人。
在我來自的希臘,我們沒有自行車作為上班的方式,例如在德國(鑑於天氣,這真是個矛盾!),例如我現在去的國家。
因此,在人行道上,在路邊有自行車道。巴士停下來後,您便在自行車場下車。誰有優先權有規則嗎?乘客還是騎手?
我希望騎手知道乘客將要下機,因此無論任何規則,都會減速或滑行。但是,目前,我發現自己在登機前要先從兩個方向看,因為我最擔心的是高速電動自行車,如果我優先考慮的話,這可能會挫敗我身後的其他人。
騎自行車的人必須小心,並在必要時等待。
在這裡是關於此主題的德國報紙文章。該規則的依據是德國交通法規(StVO)的第20條,其前兩段大致翻譯為: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校車在指定地點停靠停車點(標誌號224)只能小心通過。
(2)公交車乘客上車或下車時,只能在步行速度和不包括以下距離的情況下向右行駛危及乘客的可能性。也禁止阻塞它們。
請注意,步行速度定義為3-6 km / h。在左側超越公交車有些不同-規則取決於警示燈是否閃爍。
德國交通法規給予過境乘客特殊的優先權,包括自行車在內的所有交通都只能以步行的速度通過右側車輛,並且需要屈服於上下車的乘客。
(詳細說明此網站(德語)。)
我既是騎自行車者,又是公交車用戶,我總是希望其他交通方式的用戶不知道這條街上發生了什麼。
公交車站在哪裡在自行車道上,這樣人們就可以在騎自行車的人面前下車,當那裡有公交車時,您必須放慢速度,並在車門打開之前停下來,因為人們將需要高效地下車。 (但作為公共汽車乘客,仍然要尋找騎自行車的人,因為這裡總是有“討厭的詞”而忽略了事實。)
如果公共汽車和自行車道之間有一些平台,
但是,作為一名騎自行車的人,您仍然應該讓路,讓人們下車並朝著(停著的)公共汽車走去。 。請參閱法律文本的其他答案(鏈接)。
一般來說,自行車歸為車輛。通常,車輛必須屈服於行人,以他們有權執行的正常行人活動,例如使用公交車站。因此,啄食順序為
船>火車>行人>自行車>機動車輛
我很早以前就騎自行車作為我的主要交通方式,所以騎行者已經十年了,而行人總是享有超越任何其他交通工具的通行權。
目的是, ...其他任何運輸方式都可能造成更多損失。騎自行車的人,溜冰房的人,汽車,摩托車的人..所有這些東西都有可能更快地移動並且具有更大的質量,因此可能造成更多的傷害..尤其是對於那些身體上無法快速移動的人
話雖這麼說...我也騎摩托車十年了,這是我每次騎車時都會遵循的操作順序,以保持我自己還活著..
1)更大的物體(質量更大並且可能對我造成更大的傷害)擁有行進權..每次,即使他們違反了法律
2)如果我必須違反法律以挽救生命,我將
3)盡可能遵守法律
因此,如果卡車非法改道進入我不看的時候...我不擋路。我寧願活著,看著他們違反法律,然後死去,或者在醫院的病床上,讓我的妻子爭論另一個人如何違反法律,而我擁有通行權。
行人..您將有權下車,但假設您周圍的白痴沒有註意和/或不了解法律,有可能殺死您。
最終,您對您自己的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