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預訂了一張包含A-B-C兩個航段的票,在那裡我計劃在B停留23小時,專門遊覽這座城市。但是,由於某種原因,A-B航班已被取消,航空公司正試圖將我改航至A-D-C。
但是,省略B會破壞我的旅行計劃。我是否有權拒絕報價並堅持要求航空公司將我帶入下一個可用的A-B航班?
我預訂了一張包含A-B-C兩個航段的票,在那裡我計劃在B停留23小時,專門遊覽這座城市。但是,由於某種原因,A-B航班已被取消,航空公司正試圖將我改航至A-D-C。
但是,省略B會破壞我的旅行計劃。我是否有權拒絕報價並堅持要求航空公司將我帶入下一個可用的A-B航班?
您可以要求他們以相同的方式為您提供路線,但您不能堅持。您與航空公司的合同將從A期間運輸到C期間。您選擇通過B航班的事實不屬於合同義務的一部分。
當您更改行程時,您的選擇幾乎可以全額退款或重新安排。大多數航空公司都為您提供機會之窗,例如從通知起的24小時內選擇選項或詢問替代方案。在此之後,他們可以自由鎖定更改。當然,您總是可以在以後的某個時間提出要求,只是沒有保證。
如果您確實想要中途停留,則可能必須要求航空公司重新發出您的預訂,包括在B停留但這可能意味著額外的費用,因為中途停留的機票可能會更高(或者可能會更低,因為我很幸運一次)加上機票變更費。
我將我的評論中的一個對另一個答案提升為完整答案,因為我認為這很相關...
您正在嘗試對“隱藏城市票務”進行變體,許多相同的警告也將適用於您。
您正在嘗試與B簽訂長期合同以將您從A轉移到C的同時,獲得在B長期停工的聯繫的好處。是“隱藏的城市票務”,無論您將繼續前往C的事實是什麼(而大多數隱藏的城市票務用戶不會這樣做-他們會扔掉旅程的第二站),因為您正試圖從中受益。前往B無需您自己支付任何額外費用(雖然可能會有其他費用的選擇)。
因此,您與其他隱藏的城市購票用戶在同一條船上-絕對不能保證B。一個都沒有。而且您也不能要求航空公司通過B飛往您。
NB:我知道我會在這裡對“隱藏城市購票”一詞的使用有所反駁,但這是有效的-它同樣適用於在您不登機的情況下下飛機的情況以及在您預定連接時不要飛過隨後的路程。在這種情況下,這是一個變體,因為將使用後續的航段,但目的仍然是獲得飛往B的好處,因此具有可比性。 sub>
您可以堅持自己想要的一切,但這不是 意味著他們願意。但是,不保證不會給您想要的結果。因此,為了有機會獲得想要的東西,您必須堅持。禮貌地這樣做可以得到結果。有時候,回答您問題的人無能為力,但有可能另一個人可以回答。
我在過去兩年中遇到過類似情況的一些軼事:
重點是堅持可以但不一定總能奏效。航空公司顯然沒有義務保留預定的航線,只有始發地和目的地。關鍵是堅持要求您解決問題,同時從身邊展示他們的需求和靈活性。
根據我的經驗,在重大的日程安排變更之後,無論原始票價規則如何,大多數航空公司都會樂於免費讓您隨意調整自己的行程。
例如,這可能包括更早或更晚地旅行,插入或移除中止站或中途停留,經不同地點改航,始發地或目的地變更,同一天的航班變更,等c 。
自由趨向於如下限制-
我的經驗是根據您的實際情況而建立的。我購買了很多票價,這些票價完全禁止中途停留,或者將其中包括在內會招致大量額外稅費(例如,英國的航空旅客稅,目前中途停留的價格高達150英鎊)。我還喜歡將大量票券嵌套在一起,如果中間的一張票券發生變更,可能會破壞其他票證的時間安排。因此,我會受到時間表變更和取消的困擾。他們發生了。但是我從來沒有一個代理人說過“我們的合同是從A到B,我們會在C止住您的手” –相反,它的含義更像是:“是的,先生,您建議的改路線沒有問題,我會將其發送給重新售票,再次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這取決於您如何預訂。如果您與航空公司合作在B上專門創建了一個打算的中途停留供您用作遊客...而那是您的機票和合同的一部分...他們需要帶您前往B。
(停頓是與航空公司達成的旅行計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B只是一個超級不便連接-那麼就他們而言,他們通過以不同的方式和更有效的路線來幫您一個忙。
首先,您可能難以讓B或D降落您,而航空公司的強制性清關手續只能減輕他們的民事責任,這不是最終決定,您仍然無法通過入學面試。在這種情況下,您將不會進行任何旅遊活動(除非他們進行了其中一項“不降落但不扣留您,今晚安排自己的酒店”的交易)。另外,他們可能會堅持將您驅逐回去,而不是像您希望的那樣將您驅逐出境。
但更大的是,您可能有旅行限制,例如如果D是希思羅機場(Heathrow),則您可能沒有獲得英國過境簽證,或者由於先前的連續拒絕,您可能沒有獲得簽證的機會。您可能可以將其用作討價還價的籌碼:“無法將我發送到D,這是我通過B路由的原因”。不需要是真的。
我不確定,但是如果您明確要求他們,您想通過B到A到C,那麼他們顯然不能在沒有B的情況下為您提供新的路線,但是如果您要求飛往A到C的航班,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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